水源地保护: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手段,通过生物、生态等工程措施全面改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源水质,并形成有效的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充分保证饮用水水源质量。
目标项目:提供城镇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
业务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水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等区划报告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报告及方案编制;生态调查、生态专题、污染治理或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等报告编制;企业达标排放评估报告编制;污染场地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退役厂址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方案编制;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文明县(区)、“两山”理论实践基地等创建支撑财力收集、归纳、整理及技术报告编制。
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