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变更、后评价、专题报告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咨询报告的编制、技术评审及协同报批等。
环保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
我们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进行评价,进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并针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情况、治理措施是否可行,生产过程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以及最终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价分析,撰写环评报告书,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供预见性评定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构成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两项基本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保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管理方式。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指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或试营运)期间,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投产各阶段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测与调查,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得出结论,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依据的过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预案。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